何謂改革宗信仰(二)- 加爾文五要義

加爾文五大要義與完全的墮落
講員: 朱志山牧師
翻譯: 林慧君傳道

加爾文五大要義與完全的墮落

經文:《詩51:5;羅1:21,25,7:15;耶17:9;弗2:1》

序論:我們在這一課要講到改革宗神學其中一個非常有爭議的教義,也就是加爾文五大要義,英文縮寫為鬱金香(TULIP)。 首先,我分享一下我是如何越來越掌握這個教義的。 在很多年前,當我教導三十六課門徒訓練的時候,也提過加爾文五大要義。 我一直相信這個教義最全面地反射了聖經裡的神和神的救贖工作。 很矛盾的是我前十年的基督信仰生活雖然在一個長老會,但沒有接觸這個教義。 後來學了這個教義之後,叫我對神至高主權性的恩典產生敬畏,也對神的救贖產生真正的感恩。 在牧養方面,這五大要義讓我變得更謙卑,叫我在服事上帝的時候,只尋求更順服神,而不只是單單憑著熱心。 所以我常常被提醒──我自己是有限的,我必須信任神,神就是人類救贖的創始者與執行者。 我用盡一切的力量向人傳福音,但我從來不相信我自己本身可以將人固執的心轉向神,就好像我起初很擔心我父母的救恩,我如今也很擔心我岳父岳母的救 恩,但是這些擔心叫我更轉向依靠神。 因為神成就一切,也只有神能夠將人固執的心轉向祂。 我對我的兒女也是,我看到他們一天天地長大,我一直在為他們的重生禱告。 我知道那是神獨自的作為。 當然我跟我的孩子們也談起他們的信仰,也跟他們提過他們的得救,但是我從來沒有強迫他們做決志禱告或是決定接受耶穌。 有些家長叫他們的孩子做決志禱告,就安慰自己,認為自己的孩子已經信主了。 但是我知道那不真實。 我一直在等待神奇妙的時間表,等待神奇妙的介入,還有神奇妙、有功效的恩典施行在我的孩子身上。 我知道當真的發生那樣的事情時,我會很明顯地看到他們身上有新的慾望、新的嚮往、新的關心、新的人生目標還有新的生活。 所以我不管是對待我的家人,還是對待我所牧養的群眾,都是一樣的心態。 我怎樣牧養,跟我多清楚了解加爾文五大要義非常有關聯。 這五大要義也給我確據來教導人有關救恩的事,並且幫助他們在得救的事上自己也得到確據。 那麼,這一切來自哪裡? 來自我們對加爾文五大要義很健全、連貫和全面的理解。

當然我知道這個教義也有很多的爭議性。 在好的一面,我們會聽到有些善意的基督徒擔心這個教義可能會給神的名帶來誹謗,使神看起來好像很殘暴、很不公平;在不好的一面,有些人會歪曲或 是誤用這個教義,因為他們認為現在不用再傳福音了,因為這五大要義教導人類的救贖取決於神的決定。 更糟的是有些人聲稱他們可以繼續犯罪,因為他們已經得救了,五大要義也說會將信徒的救恩保守到底。 這其實都是對這個教義的扭曲與誤解。 所以對於這個教義,有些人有善意的批評,可能你們當中也不是每個人都全然接受加爾文的五大要義。 有些人可能只接受加爾文要義當中的三點或是四點。 你若是這樣,你就不是加爾文主義者,也就是說你不屬於改革宗。 從來沒有改革家只接受三點或四點要義。 我在這裡並不是要論斷你們,我的職責就是要非常清楚和全面地向你們解釋“加爾文的五大要義”,過後我只讓聖靈來說服各位。 我再重申前幾堂課我所說過的,我們不能單單以五大要義來了解改革宗信仰,因為改革宗信仰也包括許多其他神學和教會原則。 然而,五大要義是改革宗神學中非常有爭議的觀點,也是區別改革宗與非改革宗教導的教義。

1、加爾文五大要義的背景;

下面我來跟大家大概介紹一下加爾文五大要義的背景。

(1)加爾文五大要義的起源;

其實五大要義並不是源自加爾文本身。 它主要源自於荷蘭神學院內部對加爾文主義的一個爭論。 在1564年加爾文死後,他的門徒貝札(Theodore Beza)和其他加爾文主義的神學家改革了救恩論裡的預定論,發展了各別的「恩典教義」。 他們對「神主權」的主要神學斷言帶來了改革宗神學界的分裂。 他們當中有些教授對於神的揀選還有預定論有另外的想法,所以就出現一個非常著名的人物--就是貝札的學生亞米念(Jacob Arminius)。 亞米念後來成為阿姆斯特丹歸正教會的牧師以及荷蘭萊頓的神學教授。 雖然亞米念也曾經接受過加爾文改革宗教義的教導,但是他認為加爾文的教義,尤其是關於自由意志、預定、揀選、棄絕、恩典和堅忍的教義過於嚴厲。 在這裡我們看到一位不能接受神的奧秘,特別是關於神主權奧秘的人。 他善意的想法使他熱心地反對改革宗神學,認為它是不真實的真理。 亞米念是個勇敢又有進取心的人,他很快就領導了「反改革宗神學」運動,他也讓人都知道他不贊同改革宗教會公認的教義。 這群參與反對正統改革教義的人,都被稱為抗辯派或是抗辯者,因為他們在抗辯或是抗議他們自己神學遺產中的某些教義。 那些跟隨亞米念的人後來就成為亞米念主義者。 在1610年,這些亞米念主義者宣告了五項條文,他們接受信徒的被揀選,但他們不同意加爾文主義者對揀選的解釋。 所以在1618年荷蘭歸正教會的加爾文主義者就召開了由多名神職人員參加的「多特會議」(the Synod of Dort)。 他們譴責亞米念派和他們所提倡的五點。 後來為了鎮壓亞米念派的五個錯誤觀點,多特會議就整理出了五大神學要點,英文縮寫就是「鬱金香(TULIP)」。 加爾文五大要義關乎到神至高主權性的恩典,是一個系統性的教義。

(2)反對加爾文主義的亞米念主義;

有些人可能對亞米念派感到好奇,想知道這些抗辯者的五個要點是什麼? 那麼,我們就一起來探討亞米念派對神主權性的恩典有什麼看法。

1)人的自由意志;

抗辯者的第一點講到人的自由意志。 他們認為雖然人是墮落的,但人沒有因為罪性而喪失能力,他還是能夠選擇神,所以他的意志並不被他的罪性限製或捆綁。 他們認為在靈死的人身上還有一些預設的恩典,以致他們可以向神回應。

2)有條件的揀選;

亞米念主義者也提倡「有條件的揀選」。 他們認為神藉著展望未來,看誰會回應福音信息,然後再根據祂的預知揀選人來得救。 也就是說如果神知道一個人在某一天會決定信主,那神就會預定或揀選他得救。

3)普世救贖;

另外就是普世救贖。 他們認為主耶穌是為了所有曾經活過的人而死和犧牲,這是真實的嗎? 這聽起來很符合人的自然思維,但我們要問這符合聖經嗎? 這是最具爭議性的。 主要的問題是主耶穌真的是為所有人而死嗎? 亞米念主義者是這麼相信的。

4)可抗拒的恩典;

亞米念主義者認為神的恩典是可以抗拒的,以致人最終可以打敗神的恩典而拒絕基督的救贖。 神可以向你施恩,但你因自己固執的意志可以抗拒神的恩典。 這是人自然很容易相信的,因為這很合乎邏輯,沒有人可以逼你,你有選擇的權利拒絕一些事情。 所以同樣的,神的恩典也是可以被抗拒的。

5)從恩典失落;

第五就是你有可能從恩典失落而失去你的救恩。 所以在你的基督信仰過程當中,你隨時可以否認你的信仰。 聽起來好像很有道理。 你之前決定接受耶穌,你過後也可以決定放棄這個信仰。 這就是亞米念主義者所相信的。 亞米念主義者高舉了人的意志。 其實我們不需要讀聖經,就可以接受亞米念教義的邏輯,因為每一個自然人生出來其實都是亞米念主義者。 因為在這個教義裡,人的決定就是他得救的終極決定因素,人自己決定他可不可以得救。

(3)加爾文五大要義的內容;

在多特會議中,加爾文主義者就提出了鬱金香(TULIP)、加爾文五大要義來鎮壓亞米念主義者的五點。 亞米念主義者說人有“自由意志”,但加爾文主義者聲明人“全然敗壞”或是“完全墮落”。 而相對這個「有條件」的揀選,多特會議說的是「無條件」的揀選,你沒有任何條件可以讓神揀選你來得救。 所以,不是「普世」救贖,而是「限定」救贖,有些人也稱之為「確定」救贖。 然後,不是「可以抗拒」的恩典,而是「不可抗拒」的恩典。 這五大要義最寶貴的就是最後一個——不是“從恩典失落”,而是聖徒會“永蒙保守”或是“堅忍到底”。

(4)反對奧古斯丁主義(Augustinianism)的伯拉糾主義(Pelagianism);

我們在改革界常看到一些分類。 神學之父奧古斯丁是加爾文最尊敬的導師,加爾文將奧古斯丁視為在教義當中最真實的老師。 除了馬丁路德之外,加爾文也深受奧古斯丁著作的影響,尤其是奧古斯丁很強的預定論神學面向。 在奧古斯丁時代,有一個常常敵對他的神學家,叫做伯拉糾(Pelagius),他帶來了伯拉糾主義,他強調人的努力是救贖的關鍵。 如果你在教會歷史中讀到聖奧古斯丁,就會讀到伯拉糾這個人,他所相信的一切都跟著奧古斯丁衝突。 奧古斯丁有一個非常著名的禱告,他禱告說:「上帝啊,求你照你所願意的命令我們,並賜下恩典使我們能遵行你的命令。」我們從奧古斯丁的禱告就知道他是怎樣相信 神的主權。 奧古斯丁承認他非常極端、徹底地需要神的恩典。 他不但需要知道神的命令是什麼,他還需要恩典來行出神所命令的。 他的意思是憑著自己的能力不能遵行神,他需要神的介入。 這是奧古斯丁的信念。 但伯拉糾不認同這樣的禱告,不同意人無法靠自己的力量順服神。 伯拉糾認為奧古斯丁這樣的想法使人逃避個人的道德責任。 他說人有完全的自由意志,能夠在任何情況下順服神。 所以祂認為我們不需要神的恩典來戰勝罪,我們的本性有能力來討神喜悅,所以我們有義務向神獻上最完美的順服。 簡單來說,在奧古斯丁時代,伯拉糾就是人本主義的極端例子。 他甚至否認人有原罪,所以他最後成為了異端。

(5)半伯拉糾主義(Semi-Pelagianism)與伯拉糾主義的不同;

在聖奧斯定時代,論到神至高主權的恩典教義,伯拉糾主義反對奧古斯丁主義;在宗教改革時代又有亞米念主義反對加爾文主義,所以有些人把亞米念主義稱為半伯拉 糾主義。 為什麼有「半」? 我下面會多解釋。 但我要聲明,我剛才說伯拉糾是個異端,我要強調的是我們亞米念的弟兄姊妹們不像伯拉糾這樣異端。 然而,亞米念信徒這麼強烈地高舉人的意志,他們也持有與伯拉糾相同的人本主義特徵。 所以在改革界,亞米念的信徒就在中間,他們好像是半伯拉糾主義者。 教會大致上會拒絕伯拉糾主義,但還是可以接受半伯拉糾主義。 我相信神許可半伯拉糾主義或亞米念主義相對興盛,並不是因為他們看見了真理,而是他們繼續存在並與改革宗競爭,使改革宗派能有屬靈的警覺性。 這個爭競叫我們改革宗信徒非常嚴謹地持守神的真理,也能夠叫改革家非常小心,不要扭曲或是誤用神全備的話,尤其是關於神至高恩典的教義。 所以我們千萬不能說因為神預定誰會得救,所以我們就不用再傳福音了,我們也不能說我們可以繼續犯罪,也仍會得救,加爾文從來沒有說過這些話。 如果你這樣說,就會使亞米念的教義更被人信服。 我已經說明加爾文五大要義和抗辯者的背景。 若有人問你,加爾文五大要義是從哪裡來的? 你要先提到亞米念,而不是到加爾文,因為加爾文五大要義的產生是為了敵對亞米念的五個錯誤觀點。

2、完全的墮落;

那麼,加爾文五大要義的第一點是什麼呢? 完全墮落。

(1)原罪教義;

完全墮落的教義反射了改革宗信仰對原罪的信念。 有些人誤解原罪就是亞當夏娃所犯的第一個罪,他們發明了許多奇怪的教義。 曾經有些基督徒說嬰孩起初沒有原罪,直到他們犯了第一個罪,但這不是教會歷史所指的原罪教義。 原罪教義解釋了人的第一個罪帶給人類的後果。 因為第一個罪的嚴重後果臨到全人類,所以我們的始祖所犯的第一個罪帶來了原罪——亞當和夏娃第一次犯罪所帶來的結果就是全人類都墮落了。 自從人類墮落以後,我們人類的本性就受到了邪惡權勢的影響。 我們從大衛的《詩篇51》中就可以更了解原罪。 《詩51:5》大衛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大衛沒有說他是生出來以後才變成惡的,大衛也沒有說他是犯了某些罪,不管是在母胎裡面還是母胎以外,他才變成罪人。 人的生命在懷胎形成的那一刻就有罪了。 其實大衛是在承認人類墮落的狀態,這個狀態是他父母所經歷的,也是他自己出生到這個世界就有的狀態。 所以原罪與人墮落的本性有關。 很重要的是我們不是因為犯罪才成為罪人,我們本身就是罪人,因此我們犯罪。 我再說一次,我們不是因為犯罪才成為罪人,我們本身就是罪人,因此我們犯罪。 這就是人墮落的本性,我們本性就是罪人。 我們都聽過這個名言──沒有人是完美的,但我要強調甚至沒有一個人靠近完美。

如果你不相信加爾文對聖經的理解,也要知道人完全墮落的教義形容了一種紮根在聖奧古斯丁教導的原罪觀點。 奧古斯丁教導我們所有人都承受亞當的罪咎,所以身為罪人,我們在本性上是完全墮落的,沒有自由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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