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福音放棄權利 | 香港基督生命堂主日信息 – 20240707

經文: 《哥林多前書 9: 1 – 18》
講員: 楊永恒弟兄
翻譯: 龐阳阳姊妹

經文:《哥林多前書 9: 1 – 18》

1 我不是自由的嗎?我不是使徒嗎?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你們不是我在主裡面所做之工嗎?
2 假若在別人我不是使徒,在你們我總是使徒,因為你們在主裡正是我做使徒的印證。
3 我對那盤問我的人就是這樣分訴。
4 難道我們沒有權柄靠福音吃喝嗎?
5 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姐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彷彿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嗎?
6 獨有我與巴拿巴沒有權柄不做工嗎?
7 有誰當兵自備糧餉呢?有誰栽葡萄園不吃園裡的果子呢?有誰牧養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
8 我說這話,豈是照人的意見?律法不也是這樣說嗎?
9 就如摩西的律法記著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難道神所掛念的是牛嗎?
10 不全是為我們說的嗎?分明是為我們說的。因為耕種的當存著指望去耕種,打場的也當存得糧的指望去打場。
11 我們若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就是從你們收割奉養肉身之物,這還算大事嗎?
12 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
13 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嗎?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
14 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
15 但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我寫這話,並非要你們這樣待我,因為我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
16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
17 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
18 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什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

討論問題

  1. 你認為傳道人應該受教會的供養嗎?教會應該給傳道人提供什麼程度的供給?
  2. 你怎麼看待一邊工作一邊做傳道人的,就像保羅一樣,我們應該鼓勵傳道人邊工作養家邊傳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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